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完成清洁工作,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乙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公寓房(以下简称“房屋”)事宜达成一致,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本合同,合同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寓楼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出租面积:xx㎡,租赁用途:xx。如乙方需改变租赁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改变租赁用途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费用
1、租赁期限为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为人民币xx元/月(小写:xx元,税),租金按季度给付。合同签订当日须交清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须于上一季度租金到期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交纳,逾期不交,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以年租金的xx%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想续租的,须于租赁期限届满前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x元(小写:xx元),保证金不能用于抵充租金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5、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卫生费;
(9)上网费;
(10)车位费;
(11)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6、租赁期满或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