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租租给乙方作居室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室内设施及家具、家用电器
1、 设施:水电、水阀齐全,并安装到位,门窗完好无损,排水管道畅通。
2、 室内家具:写字台两个,沙发一套,茶几一个。
3、 家用电器:电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台,消毒柜一台,冰箱一台,电视两台。
4、 以上设施、家具、家电均完好,乙方爱惜使用,如有损坏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二、租用期限及相关约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房屋租金:_____元/月。
3、 付款方式:按___年交付,由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将____年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需在前一个租赁期内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将下一个租赁期内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在交第一个租赁期租金时,另付押金1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租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4600元人民币。
4、 租赁期内乙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按时按规定交水、电、卫生等各项费用。
5、 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互换房屋,如双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7、 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租金加价,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本协议,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壹仟元的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