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级教室发现在园幼儿出现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园长,第一时间带至保健室观察隔离,同时通知家长来园接幼儿去就诊。并带领本班幼儿到单独指定区域活动(走廊),生活老师对班级进行全面消毒。班主任随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病情。
2、班主任要对缺课的幼儿进行跟踪调查,如果经医院诊断为病毒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本班级教师、幼儿进行隔离,同时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相关教育部门报告。康复出院的幼儿要留在家中休息1至3周,病情确定无反复方可回园。
3、疑似患儿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型病毒后,家长需持就医病历交由保健医鉴定无误后方可入园,病例须复印存档。
4、对家庭成员中有新型病毒病人的幼儿,如果有密切接触,必须隔离观察2周,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方可入园。
5、经医院诊断为新病毒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患者所在班的幼儿,要全部离园回家观察,观察1至2周后无异常情况才能入园。注:班主任接到有确诊病例后,须第一时间上报园长,并在园长指导下通知班级其他家长将幼儿接回家,并做好解释以及安抚工作。
6、一旦出现新病毒患者,该患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有关专业消毒人员及时进行终末消毒。根据卫生部门《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接到新型病毒疫情报告后,应在6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
7、在新型病毒防治工作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定”。从20__年1月23日开始,各班级必须在每天9:00前将本班师生缺勤情况上报,若有发病情况须每天9:00前填写《幼儿新型病毒防治情况记录表》,在10:00再次确认无误后交保健医处。
8、为防止传染,各班教师、幼儿不得串班,交叉使用玩具、餐具等物品。
六、应急处理程序
发现高烧、咳嗽病人(责任人:班主任或生活教师)→立即将病人护送至应急隔离室(责任人:班主任或生活教师)→向幼儿园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责任人:保健医)→通知家长带患儿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人:班主任)→立即打电话上报教育部门、疾控中心→对与症状者接触者不可离开本班教室(责任人:班主任、保健医)→对有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责任人:生活教师)→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二周(责任人:保健医、幼儿家长)→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幼儿园秩序绝不允许校内人员擅自离校、校外人员随意进入(责任人:安保人员)。
对于正值寒假期间的孩子,提醒家长也要积极预防;
1、要留心孩子的饮食结构,不要暴饮暴食,注意营养均衡;
2、尽量不要带孩子到一些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比如:超市、商店等,外出戴口罩;
3、家中要注意及时开窗通风,进门前先洗手;
4、带孩子去亲戚家串门时,家长要留意孩子接触的人群,特别是有感冒症状者,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5、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的症状及时就医,并上报给班主任老师;
6、在家里,同样需要保证孩子在幼儿园中规范的作息时间,每天睡眠充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园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我园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本方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宝管理的甲乙丙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及其它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接受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我园由分管园长负责全园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组织园内各办公室搞好我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食堂实行卫生监督。园保健室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1.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版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幼儿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搞好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幼儿午休室、办公室、会议室、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对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督查,对存在的总是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实施整改。
4.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总务处定期组织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幼儿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7.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和学习。幼儿必要时可让其回家治疗。
8.园保健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1.园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园保健室报告。
2.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前段时间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园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1.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园医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园保健室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园保健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