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八)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无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能胜任的。
(三)甲方超编、撤并等客观原因裁减人员的。
(四)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一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得解聘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但在甲方没找到合适人员接替到乙方前,乙方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做好本职工作。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报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被录用或报考普通高等院校被录取。
(三)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三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乙方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________月。
(一)甲方未依法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
(二)甲方非因法定或约定的情形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
(一)及时向甲方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二)及时向甲方交还其所保管的甲方全部财产。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自行负责。
2、代课工资每年发放________月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一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知悉本合同内容,自愿按本合同内容签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