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第五条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
第六条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
第七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第八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
第九条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1条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小区的67栋1单元2104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乙方不得转租。
第2条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出租,则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但应提前30日电话告知甲方,如逾期通知即视为弃权。
第3条甲方于本协议签字时已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随房交付房屋防盗门钥匙把、水卡燃气卡各一张。
第4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每月仟佰元整,自年月日起,每月为一个租赁期,租金按租赁期支付,乙方应在本租赁期末支付下一个租赁期的租金。
第5条乙方应另付甲方租赁押金
元整。
租赁关系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及其所有财产(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并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检查房屋状况良好无损,确认房屋水、电使用处于正常状态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6条甲乙双方经现场踏勘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系全新精装房,门、窗、水、电设施齐全,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7条甲乙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内配套的设施有:厨房抽油烟机及橱柜、洗衣房燃气热水器、(客厅、卧室、餐厅)灯具。
厨房、卫生间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第8条
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电梯费、暖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第9条
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房屋及配套设施在正常使用时出现的质量问题,并配合甲方向开发商申请房屋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