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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
借据出具时间:年月日
编号: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计息,超过十天按借款实际期限计息。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金额(大写):用途:约定利率或利息(%或元):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的汇款账号。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汇款账号后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三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归还借款本息。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乙方划拨借款之日起计息。
第六条如甲方未按合同期限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约定的利率上浮50%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甲方全部财产及其法人代表和全体股东的个人财产提供担保。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