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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承租的房屋用于经营,乙方需要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治安手续,确保合法经营。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后生效,并共同遵守。如果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协商,并达成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和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济南市相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协商一致,签订了这份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位置、间数、面积和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多少年零几个月,出租方将在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将房屋交给承租方使用,到某年某月某日收回。
如果承租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 承租方未经允许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房屋;
2. 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 承租方累计拖欠租金达到多少个月。
如果租赁合同因到期而终止时,如果承租方确实找不到房屋,出租方应考虑延长租赁期限。
如果承租方拒绝搬迁,出租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承租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期满后,如果出租方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则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责任。出租方应每隔几个月(或年)认真检查和修缮房屋及其设备,以保证承租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当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如果出租方确实无力修缮,可以与承租方协商共同修缮,承租方支付修缮费用可以用来抵扣租金或由出租方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仍然有效。
2. 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在相同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3. 如果承租方需要与第三方互换住房,必须事先获得出租方的同意;出租方应支持承租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如果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向承租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赔偿一定金额。
2. 如果出租方未按时交付房屋供承租方使用,应支付违约金。
3. 如果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房屋,应支付违约金;如果因此导致承租方人身受伤或财物损坏,应赔偿损失。
4. 如果承租方逾期未交租金,除了应及时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5. 如果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使用,应支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房屋损坏,还应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如果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并造成承租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