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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元加班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工作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工作并服务好甲方营业的客人;
4.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6.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7.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一、本聘用合同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三年。
三、甲乙聘用乙方在本院岗位工作。
四、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按在编人员同等工龄、同等技术资格的标准执行。
五、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项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甲方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六十,乙方应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四十,按年交纳;医疗保险甲乙双方各交纳参保金的百分五十,按月交纳,且甲方代为办理。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