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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五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
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公司内的权利,公司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
如其行为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五年后,公司正常经营后,如共同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共同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投资五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与公司同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伍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委托投资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基础
(一)甲方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拟进行资本市场投资,以实现资产增值。
(二)乙方具有十余年丰富的资本市场投资、并购等管理经验、实务操作经验和严谨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广泛的人脉资源,且已操作了多个成功项目。
乙方可以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二、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任乙方为资本市场投资顾问,由乙方为甲方的投资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
(二)具体合作方案
1、投资方向和范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的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认购国内A股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股份、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及认购IPO新股、债券投资等。
2、乙方提供投资管理的方式和内容、投资决策机制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向和范围内,自主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标的项目;
(2)乙方找到认为合适的投资项目,报送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自主决策是否审定通过。
甲方决策通过的项目,可以由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具体实施投资,统一纳入乙方的后续管理服务;
3、甲乙双方承诺,在就合作事宜举行的谈判、磋商、各种形式的接触中所获得的有关保密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