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 拖欠房租超过_______日。
-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费用超过________元或__________日。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______度;
电表现为:__________度;
煤气表现为:__________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金额】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时间段】,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