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5、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6、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正常情况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
7、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
8、严禁乘坐空、重矿车。
(三)井下行走
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禁止在轨道中间行走,更不得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较长工具行走时,禁止将较长工具斜扛在肩上,在加线式电机车运行巷道,要注意不能触及架空线。
在运输大巷行走时,要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在人行道不够宽度时,当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已时,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
在通过弯道、岔道口、巷道口、风门处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在回风巷行走,要走巷道两侧。
在兼作行人的斜巷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道通行。
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巷或刮板输运机巷行走时,无论输送机是否开动,都不得乘坐或在机槽内行走,不准越过输送机驱动滚筒处的保护栅栏。横过胶带时,里面十分危险,行人绝对不能鲁莽进入。
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待停止工作后再通过。溜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走,更不准在溜煤眼下部停留。
二、
瓦斯常识
1、瓦斯的性质和危害
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无色、无味、无臭有害气体。其危害主要是:
1)、瓦斯燃烧。在瓦斯燃烧地点,空气中的氧气被大量消耗,可能引起火灾或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2)、瓦斯爆炸。瓦斯爆炸后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引起煤尘爆炸;摧毁巷道与设备;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伤害井下人员。
3)、瓦斯窒息。瓦斯虽无毒性,但当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较高时,就会相应地降低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人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2、矿井瓦斯涌出、喷出和突出
1)、瓦斯涌出
瓦斯涌出是指瓦斯从受采动的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出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瓦斯涌出的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是瓦斯进入矿井的主要方式。
2)、瓦斯(二氧化碳)喷出
瓦斯(二氧化碳)喷出是指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或炮眼中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异常涌出的现象。在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大于等于1.0m3/min,且持续时间在小时以上时,该采掘区即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3)、煤(岩)与瓦斯突出
煤(岩)与瓦斯突出是指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3、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 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矿井。
二、瓦斯爆炸及防治措施
1、
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是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爆炸界线内,一般为5%~16%。5%为瓦斯爆炸下限,16%为爆炸上限,9.5%时,瓦斯爆炸威力最大。当瓦斯浓度汪于5%时,瓦斯在火源附近燃烧,但不能形成持续的火焰,只能起到助燃的作用。当瓦斯浓度大于16%时,混合气体遇火不燃烧、不爆炸。当其与新鲜空气混合时,可以在高浓度瓦斯与新风界面上被点燃并形成稳定的火焰。
二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引爆火源温度为650~750。C。温度高于650。C、能量大于0.28mj和持续时间大于瓦斯爆炸感应称为引起瓦斯爆炸的点火源。在井下常见的火源主要有: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违章放炮产生的火焰等。
三是氧气浓度。瓦斯空气混合气体中氧气的浓度必须大于12%,否则爆炸扫应不能持续。
引起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个,瓦斯就不会爆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