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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盟县中课镇窝笼村五组住房。
2、建筑结构和面积:采用结构,总面积平方米。
工程造价: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为多少。
施工工期:约定的施工工期为多少天,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施工要求:
1、甲方将工程以面积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
2、乙方应尽量避免在下雨天施工,以免影响房屋质量。
3、乙方需要自备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搅拌机、震动器、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认真施工,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2、乙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的要求,不能使用假冒伪劣的建材。
3、房屋屋顶结构采用钢屋架和玻璃瓦顶;外墙四周进行墙漆处理,四周有散水30公分;室内装修包括墙面刮两遍仿瓷,普通铝合金窗户,素硷地坪,室内电路和插座配置完好。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乙方需要办理相关保险,包括生命财产、机械设备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并承担所有保险费用。
2、如乙方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采取消极怠工或延误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并支付已完工工程量的50%作为补偿。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1、如果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乙方需要进行修理和返工,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如果乙方无视甲方合理要求,采取取消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并支付已完工工程量的50%作为补偿。
工期延误: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但如果工期延误是由停电、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造成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验收合格并甲方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位于九所新区南区东商住二横路25号、26号、27号私人房屋,计划由乙方进行建设施工。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并达成协议以履行各自的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六楼的毛坯房工程,包括钢筋、木工、水电等。装修方面,除地板砖和墙漆外,门、窗和楼梯护手不包括在内。
二、建设方式: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
三、承包价:按照305元/平方米计算,总价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采用进度付款,乙方完成一层建设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总工程量的80%作为进度款。二至六层按照相同方式支付,全部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余款。超过一个月则需再次验收合格。
五、权利和义务:
(一) 义务:
1. 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所需材料,若因材料不到位导致施工延误,甲方需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