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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设施标准
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一、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对其“安康码”赋“黄码”。造成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其及家庭成员参军、入学、参加工作等审查中如实反映。
三、每轮核酸检测将发放证明,解除静态管理后,凭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出入小区和各公共场所,正常上班上学、经工经商。
四、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市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欢迎广大居民互相监督、踊跃举报。每轮核酸检测结束后,提供未检人员有效线索的,每例奖励2000元。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检测,切实凝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奋力夺取我市疫情防控歼灭战的全面胜利。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结合我园实际,进一步加强常态化防控,对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一、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工作的人员划分
2022年春季开学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作为应检人员;保障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后勤人员,物业人员,食堂人员以及安保人员作为应检人员;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境外入我地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我地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人员的作为应检人员。以上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二、幼儿园医疗保障组负责联系定点核酸检测医院
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工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
三、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验的费用
按相关规定从个人医保中支付,对医保未覆盖的人员从幼儿园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为加大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筛查力度
对开学到园后有发热迹象的人员,要求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同时鼓励师生参加检测。
五、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
一、教职工定期核酸检测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教职工需开展定期抽检,每周按不同部门抽取5%的教职工开展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
1.定期核酸检测安排
具体核酸检测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教职工因出差、病假等其他原因当周无法参与核酸检测,可适当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人员调换,并提前1周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2.核酸检测地点
恒星大酒店(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3.核酸检测时间
第1周核酸检测时间为本周五(10月29日),其他时间安排接通知后将提前通知教职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现将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教职工外出应严格落实疫情外出审批制度,外出前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实时查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2.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根据最新版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及山东省卫健委和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要求: